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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住房公积金还款指南

10-01     浏览量:34

公积金贷款还款指南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应关注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按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履行还款义务。

通过约定还款账户还款,借款人最迟应在每月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向还款账户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维持当期应还款项,以备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银行于每月还款日定期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应偿还的借款本息。

贷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息造成逾期的,将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如借款人未在还款日前足额存入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并维持当期应还款项导致还款日当日扣划失败的,请借款人在还款日当日积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完成当期应还款款项的扣划。

一、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还款业务。请借款人确认约定还款账户状态正常且账户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登录韶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我要贷款→逾期还款,进入办理页面后,确认还款金额及其他信息无误后提交,业务实时办结。

二、到贷款银行办理柜面还款业务。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由贷款银行经办人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中办理还款操作。

(一)约定还款账户状态正常且账户资金充足的情况下,现场办结;

(二)约定还款账户状态异常,借款人申请办理现金还款的,经贷款银行经办人员办理还款入账手续后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确认还款金额无误且已入账后办结。

温馨提示: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征信将对个人未来经济活动等方面产生更多影响,为保护个人征信,请按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借款本息,以免造成逾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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