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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浈江区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09-08     浏览量:31

《2023年秋季浈江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备注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6〕107号)文件要求,一年级班额要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规定班额要求,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每班不超过50人。

2、划片认定依据学生与其父母居住的、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入学,挂靠户口、寄住不能作为划分认定依据。

流动人口(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下同)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对“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即本人拥有浈江区城区户籍,且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房产地址一致,教育部门将其学位派在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

对“人、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即拥有浈江区城区内户籍,且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浈江区城区内拥有合法房产,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教育部门将视其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

对流动人口子女及市内跨县域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由教育部门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对未依时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及审核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部门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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